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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七十载 扬帆启航新征程【跨越篇】
作者:蒋磊  发布时间:2023-10-18 19:30:15 打印 字号: | |

七十年峥嵘岁月,见证不变初心;七十年砥砺前行,履行神圣使命。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1953年10月16日,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成立,是全国最早在铁路沿线设立的专门法院,也是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的前身。2012年6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整体移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七十年来,一代代天津铁法人开拓创新、信念如磐、薪火相传、接续奋斗,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京津冀地区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营秩序,服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跨越篇

2021年开始,院党组精心谋划部署,开展了“创建一流法院”主题活动,提出“树一流标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的计划步骤,实现整体工作大跨越、大发展、大提升主题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带队学习调研先进经验,各部门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对照检视差距,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近年来,法院改革逐步深入,工作标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大幅提升,在人员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近三年受理案件数量从2020年的3042件增长到2022年的5460件,与此同时,一审判决案件被发回重审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首次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多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逐年上升,2022年,全院工作在天津市基层法院考核中排名第5位,在向一流发展的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到实处

将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组织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车站、进校园,组织干警参加天津电视台《今日开庭》《都市报道60分》等栏目录制,向《天津日报》报送普法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教育等专题讲座等。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开展诉源治理。近几年,围绕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公司、铁路企业等发送司法建议7合规经营风险提示2份。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开展诉源治理。近几年,围绕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公司、铁路企业等发送司法建议7合规经营风险提示2份。


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于2021年和2023年分别发布了保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和环保行政审判白皮书,央视新闻、中新网、民主与法制网、天津日报等多家媒体予以关注

将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向前延伸

2015年年初,铁路运输法院被指定管辖保险纠纷不久,首次以“诉调对接”方式化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此案的圆满解决,给铁路运输法院保险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考和尝试。


2016年6月,铁路运输法院与市保协会构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引入调解员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化解成功率达72.7%,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和经验得到上级法院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充分肯定。

2017年12月,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开展速裁工作,仅两个工作日后,审结第一起速裁案件,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021年以来,铁路运输法院进一步完善保险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专业调解中心,引入辅助调解团队和专职调解员,构建保险纠纷诉外化解、诉前分流、速裁审判“三级分流”化解机制。

让人民群众享受“足不出户即可立案”的诉讼服务

立足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跨区域、案件类型集中化的突出特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2019年首次通过“天津移动微法院”完成网上跨域立案。2020年大力推广网上立案工作。2019-2021年,网上立案4343件,占同期受理总数的41.99%。在线调解案件566件,在线办理保全率100%,努力实现“一网通办”。


2022年,12368法院热线接通率实现100%,服务满意度评价100%。

2023年,加强诉前事务集约办理,全面适用电子送达,推行鉴定全流程线上办理,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软实力。上半年,电子送达率78.02%,线上委托鉴定率100%,平均鉴定天数12.5天,有效提高诉服效率,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法官工作室送法到群众身边

2023年1月的一天,铁路运输法院两个驻保险行业法官工作室准时开门,法官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没一会儿,就陆续有人进来咨询,等上午接待完最后一个咨询人员,已经是12点半了。这是铁路运输法院驻保险行业法官工作室的工作常态。


2021年9月和11月,为积极回应保险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将司法职能延伸到诉前,延伸到保险纠纷前端,院党组经过充分思考谋划推动在保险行业设立两个法官工作室

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矛盾纠纷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

今年以来,积极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签署保险纠纷多元化解与风险防范协作框架协议,从风险联合防范、纠纷多元化解、行业协同治理、司法服务保障四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不断推动保险业纠纷共化、风险联防、行业同治。努力推动法官工作室实现效果最大化,建立巡回工作机制,开展法律咨询、合规提示、解纷指导、精准普法等5个方面15项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法官工作室巡回工作5次,化解纠纷86件,实质化解率57.78%。

“迎难而上”,也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2016年3月17日上午,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首例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环保行政案件,也从此结束了铁路运输法院建院以来无行政案件的历史。


但在指定管辖之初,如何审理好行政案件却成了摆在全院面前的难题,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天津高院、天津一中院分别选派行政审判资深法官到院挂职锻炼一年,传授先进审判思路,提升审判水平;在队伍建设上对行政案审判予以倾斜,对承办行政案件的人员重点培训;对行政审判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充分保障,力争办好、办精管辖的行政案件。

近年来,1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篇案例获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三等奖,5篇案例入选天津市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守正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更新审判理念,早在2020年,就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法院重点工作,试行行政案件诉前实质化解机制。2021年,以出台文件的形式构建了明晰六种争议情形、争议化解流程和职责分工的环保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引导、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行政行为启动二次审查,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析理2020年以来,共成功化解环保行政争议93件,占环保行政案件总数的54.7%,取得积极成效。

向审判管理要审判质效

坚持以科学的审判管理推动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先后出台《案件审理分工规定》《分案细则》《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暂行规定》《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具体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完善权责清晰、人岗相适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日统计、周通报、月分析、季总结的动态审判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符合铁路运输法院实际的系统审判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委会运行规则,认真执行“阅核”相关工作流程,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积极促进法律适用统一。进一步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落实每月分析研判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分析发改案件和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严格审限管理。主动对标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找准审判工作在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的差距,深入分析原因,对症采取措施,把案件处理质量和效果放在首位,努力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监管闭环。上半年,一审案件被改发率0.34%,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位,保险纠纷平均审执天数同比减少11.29天,无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

 

70年,变换的是地点和外观,不变的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带来的是愈发坚定的信仰。

一身制服,一生荣耀,一份坚守,一方平安。

初心不与年俱老,奋斗永似少年时。

祝七十岁的天津铁法,祝你也祝我。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