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与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机关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座谈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蔡文彬、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阎程以及天津市十家区级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两级法院通报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两审情况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做法与成效,指出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提出了建议。两级法院与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机关就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司法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效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下一步,京津两级法院和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机关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努力促进环境保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和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