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领取案款的公告
(2022)津8601执565号
北京盛津象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已将案款缴至本院,但你公司一直没有领取。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为保障你公司的合法权益,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本院并提供你本人(公司)名下账户信息以便领取上述款项。逾期本院将对上述案款进行提存处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杨超 022-26186224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