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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30 11:34:27 打印 字号: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关于空表的说明 2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专属案件,包括由其审判的刑事、民商事第一审专属案件。

2、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市内六区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3、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环境保护行政争议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依法执行由本院管辖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5、在审判工作中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6、承办其他应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内设6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7,112,775.89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0,309.38,增长0.8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以及案件大量增长办案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588,910.2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613,340.77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以及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相应经费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43,786.70元,占94.23%;其他收入1,245,123.52元,占5.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77,324.2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98,723.36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增人增资导致相应人员费用增加,以及案件大量增长办案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703,374.20元,占92.60%;项目支出1,573,950.00元,占7.4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343,786.70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48.47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相应经费的拨款收入与支出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43,78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2,348.47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相应经费的支出均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43,786.7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8,529,938.24占比9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591.94占比5.63%,“卫生健康支出”668,256.52占比3.2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43,78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4383000 元,支出决算为16955988.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增人增资,年中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1449000元,支出决算为1573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长,办案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6000元,支出决算为76374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略有不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000元,支出决算为38184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略有不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2000元,支出决算为47733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略有不同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1000元,支出决算为19092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略有不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769,836.7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528,366.62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以及聘任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核算改为由基本支出核算其中:人员经费15,774,836.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值班费、未休假、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劳务费(聘任制书记员)等;公用经费2,995,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13,000.00元,与2021算相比增加42,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数量增长,燃油费用成本增长,造成公车运维费用增长。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3,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00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52,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数量增长,燃油费用成本增长,造成公车运维费用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995,000.00元,比2020年增加52,950.00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7,244.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46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0,776.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86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816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0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4.9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