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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20:05:06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2022年度参审案件数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