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诉讼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现就我院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作出如下通告:
一、我院原定于1月12日至1月14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办理时间等候承办法官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向我院申请立案、缴费、提交材料等,建议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天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邮寄立案材料进行办理,异地当事人确需立案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方式就近立案;如需案件查询、联络法官、法律咨询的,请优先通过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微信、短信及其他网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网址:天津诉讼服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部分案件的调查取证、财产查处、现场执行等工作可能受到特殊时期影响,敬请谅解。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