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4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专属案件,包括由其审判的刑事、民商事第一审专属案件。
2、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市内六区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3、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环境保护行政纠纷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依法执行由本院管辖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5、在审判工作中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6、承办其他应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本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共计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6,102,466.5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432,853.74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975,569.4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15,298.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05,871.38元,占96.65%;其他收入669,698.07元,占3.35%。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578,600.8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591,272.3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548,632.69元,占85.28%;项目支出3,029,968.15元,占14.7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271,438.2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12,286.64元,主要原因是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办案业务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271,438.2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12,286.6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包含去年项目结转资金。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8,886,438.2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58,199.02元,其中:
“法院”18,886,438.23元,包括:“行政运行”15,856,470.08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干警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及日常办公办案的经费支出等。“案件审判”3,029,968.15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及聘用制保安劳务费支出、办案网络运行维护费支出、法院专递邮寄费支出、“两个一站式”外包服务支出、办公办案设备购置、安可设备购置费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0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13,333.98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6,000.00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6,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659,0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2,578.40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59,000.0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77,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8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7,241,470.0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74,128.43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基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193,130.28元,其中:“基本工资”5,010,984.5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津贴补贴”1,538,679.8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津贴补贴等。“奖金”2,213,969.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414.24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62,133.9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4,853.56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351.03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工伤、生育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3,586,907.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3,837.25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值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289.80元,其中:“退休费”106,289.80元,主要用于:我院退休干警的退休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86,675.00元,其中:“办公费”179,937.25元,主要用于:我院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书报杂志等费用支出。“印刷费”37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所需要的印刷费用。“咨询费”2,4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外包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咨询费。“水费”23,620.30元,主要用于:我院产生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343,128.0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产生的电费。“邮电费”75,732.7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案、办公产生的法院专递、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取暖费”160,182.40元,主要用于:我院综合审判楼冬季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035,340.69元,主要用于:我院综合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绿化、卫生费等。 “维修(护)费”174,593.15元,主要用于:我院日常维修费、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消防器材维护费等。“培训费”1,87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信息化、财务等业务培训费。“劳务费”3,050.00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劳务费。“工会经费”9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110,48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体检、困难干警慰问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用车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机动车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406,224.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公车改革后干警的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731.51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4、“资本性支出”255,37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55,375.00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测温终端机测温仪、更新门禁设备、机房机柜更新、办公空调更新等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71,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9,359.0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车费用。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1,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5,748.0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942,050.00元,比2019年减少403,212.00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争创天津市节约型机关典范。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1,954.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81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5,135.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2,099.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353899.01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