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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环境日”走进蓟州区
  发布时间:2021-06-08 14:08:1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环保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案件实质化解工作,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党组书记、院长李杰带队赴蓟州区政府调研座谈,蓟州区副区长李健参加座谈并讲话。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曹洪敏区有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鲁申综合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区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局、司法局负责同志结合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了主题发言,并就执法程序、执法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杰介绍了铁路法院环保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自集中管辖环保行政案件以来,铁路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两山理念”,不断加强环保行政审判工作。他表示,做好新形势下环保争议化解和环保行政审判工作,一是要统筹兼顾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持续完善环保行政纠纷诉前实质化解机制。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二是要加强司法公开,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依法行政注重摸底、总结案件审理情况,打造精品案件,加强司法公开,注重法治宣传;三是要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进一步建立常态化府院工作联动机制,交流共享法律、政策信息,促进行政审判尺度与行政执法标准的有机统一。

李健指出,蓟州区作为生态涵养区和天津市重要的水源地,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取得了良好成绩,在近几年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双方的沟通协调,形成良好协作关系,互相借鉴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美丽天津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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