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专属案件,包括由其审判的刑事、民商事第一审专属案件。
2、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市内六区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3、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环境保护行政纠纷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依法执行由本院管辖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5、在审判工作中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6、承办其他应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内设6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本级)1 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8,535,320.2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849,19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5,008.00元,占16.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345,859.95元,占0.29%。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18,535,320.2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849,195.38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6,399.11元,占14.78%;项目支出4,653,474.08元,占3.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059,151.5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04,912.7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18,428,239.21元,其中:“行政运行”16,044,374.13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干警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及日常办公办案的经费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综合审判楼卫生间及水房改造项目支出。“案件审判”2,076,553.08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及聘用制保安劳务费支出、办案网络运行维护费支出、办公办案设备、通讯及信息设备购置费用支出等。“其他法院支出”12,312.00元,主要用于:我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333.9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7,333.98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691,578.4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36,578.4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55,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7,515,598.5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44,188.8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085,580.01元,其中:“基本工资”4,893,945.7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津贴补贴”2,806,33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津贴补贴等。“奖金”904,283.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6,352.88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53,554.8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2,132.88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750.79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工伤、生育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3,518,824.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8,405.96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值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56.50元,其中:“退休费”84,756.50元,主要用于:我院退休干警的退休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262.00元,其中:“办公费”344,128.52元,主要用于:我院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书报杂志等费用支出。“印刷费”59,073.0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所需要的印刷费用。“咨询费”2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内部控制系统修订及风险评估费、专项建设所产生的咨询费。“水费”33,509.60元,主要用于:我院产生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385,453.2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产生的电费。“邮电费”126,966.52元,主要用于:我院办案、办公产生的法院专递、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取暖费”160,182.40元,主要用于:我院综合审判楼冬季取暖费。“物业管理费”997,054.27元,主要用于:我院综合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绿化、卫生费等。 “维修(护)费”380,868.05元,主要用于:我院日常维修费、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消防器材维护费等。“培训费”29,7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行政诉讼、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消防资格、人民陪审员、财务等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3,611.00元,主要用于:法院业务调研接待费。“被装购置费”10,776.00元,主要用于:我院聘用制法警的常用警服。 “劳务费”26,762.00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劳务费。“工会经费”87,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75,104.4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体检、防暑降温、困难干警慰问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748.05元,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用车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机动车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398,36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公车改革后干警的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09.99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4、“资本性支出”8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人民法院融合传播平台费用。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10,359.05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9,640.9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车费用。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6,748.0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748.0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9,640.95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611.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389.00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事项。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345,262.00元,比2018年增加141,262.00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案件受理数量增加,办案及办公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3,95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1,0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2,882.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7,0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1,0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9年度,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