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砚华同志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褚鲁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锦成等一行5人,前往天津市银保监局进行调研。天津市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袁玉梅,消保处处长高勒出席了座谈。
会上,我院反馈了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以及保险纠纷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征求了保监局对我院工作开展的意见。同时,双方就法院工作中引入保险专职调解员,拓宽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增设保险公司全流程网络审判远程应诉平台,明确保证保险合同相关约定事项,加强对保险业销售人员及代理机构监管,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内容进行具体探讨。
刘砚华同志表示,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畅通了与银保监局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希望今后双方本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定期进行座谈,及时交流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共同营造良好保险行业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