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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建议促保险协会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17-01-05 16:16:48 打印 字号: | |

近期,民事审判庭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调解审结了同一原告刘凤勇诉三家保险公司的八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针对审理过程中,突显出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为投保人带病投保、代投保人签名、不行使法定解除权后拒赔等问题,民庭于2016年11月14日向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向三家保险公司发出了落实司法建议的通知,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解决措施:1、加强销售岗前培训,规范合同签订流程;2、完善投保单健康询问;3、及时行驶合同解除权。并于2017年1月3日将整改回函反馈给我院。


我院民庭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多起保险合同,并充分重视司法建议的成果转化,用司法建议的形式促进保险行业整改,服务于保险行业风险管控水平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