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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庭明确审判分组 加强审判管理
作者:民庭  发布时间:2015-08-12 15:15:4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增强民商事审判力量,7月下旬,院领导为民庭分配了四名书记员。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民庭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从8月份开始,改变审判管理方式,将现有人员分成四个审判小组,强化审判管理。83日,民庭召开了会议,对这项工作做出了部署。今后,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同志分为四组,每组由三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速录员组成,以组为单位进行案件审理工作。法官负责案件审理和裁判;书记员负责诉讼文书发放、法律文书校对、案卷的装订;速录员负责开庭笔录并协助书记员做好其他工作。每组对各自审理的案件负责。

主管副院长韩家明参加会议并讲话,韩院长提出四点要求:第一、随着指定管辖接收案件数量增加,民庭的工作量加大。各位同志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同事之间要加强沟通共同学习,增加知识储备。第二,全庭同志要有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紧迫感,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第三、要保质保量完成审判工作。实体和程序并重,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不可有任何偏颇和淡化。第四、要提高服务质量,接待当事人要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法院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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