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路法院执行庭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为8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属于2013年和解分期履行的案件。在执行期间,执行员王鸿棋、王再兴、杨超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和解协议。在分期履行期间,执行人员对每笔即将到期的欠款金额,及时通知,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至今年11月17日止,该案最后一笔欠款160余万元,已通过铁路法院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全部欠款金额已执结到位。申请执行人天津津铁科贸发展中心赠送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