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我院执行庭法官杨超、王再兴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较大且情况复杂的一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赠送锦旗以表达对二位法官敬业奉献,为民司法的良好作风的敬意和谢意。锦旗上书“公正执法 高效廉洁”。
申请执行人天津某发展中心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一案,涉案总标的额为800.5217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在其中一个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其他的纷争,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积极开展工作,多次到京津两地围绕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以及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查找,同时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233.7017万扣划至法院,为案件的执结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承办人和书记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寻找稳妥的处理方案。最终,在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