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公交车司机被打,一名乘客勇敢地走上前去进行劝阻,并与打人者动了手,该乘客的小手指被对方咬成骨折。伤人者逃走后,司机和公交公司都拒绝赔偿。该乘客无奈之下,将公交公司和司机起诉到法庭。”(2010年3月2日《天津政法报》)最后,法庭依法判决公交公司对乘客进行适当补偿——5000元,作为原告的乘客主张的5万元赔偿可待侵权人即伤人者确定后另行解决。
助人者遭遇尴尬,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扪心自问,如果有一个老太太在行人稀少的路上跌倒,你要不要去扶老太太?多年来受到的教育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可社会现实告诉我们老太太或老太太的家属可能朝你要医药费。如果你开车外出途中遇到“病人”要求搭车,你要不要让他上车?社会道德告诉我们要伸出友爱之手,帮助有困难的人,可欲哭无泪的当事人告诉我们也许在下一个路口,你的车就成为“黑出租”被罚款,而罚款中就有这位“病人”的提成,这种工作甚至有着专有名称——“钓鱼”。 帮还是不帮?如今却成了两难的选择。
看到这儿,您可会能说一句今年的春节晚会上的经典台词:“你就不能‘阳光’点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统美德倡导“真、善、美”,雷锋叔叔的故事传了一代又一代,为什么到了现今社会,做好事也要瞻前顾后,人人自危呢?说到底,还是我们社会中一小部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人们良好的社会道德而损人利己,起到了非常严重的负面教育作用,导致了我们社会的诚信危机。一则农夫与蛇的寓言故事非常形象,农夫将冻僵的蛇放入怀中取暖,蛇醒来咬了农夫一口,农夫临死前最后的要求就是蛇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否则以后就不会有人去主动救蛇了。同理,也许这类事件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经过曝光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一传十,十传百,听过的人大部分会先是慨叹人心险恶然后谨记于心,遇事三思而后行,小部分人也许会觉得是一条生财之道而效仿不良行为。正是这少数人的行为“寒”了大部分人的心,可能让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被漠视、被怀疑,让人与人产生了无形的隔膜。不知道这一小部分人会不会想到,当你的亲人在路上遇到困难急需人帮助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你的行为而孤立无援,甚至有生命危险。
那没有“火眼金睛”的我们是否应该怀着“阳光”的心态去帮助别人呢?帮还是不帮?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谁都有可能遇到困难,我们的社会需要“阳光”,助人者人恒助之,但作为助人者,我们应该学会积累经验,保护自己。如果你要见义勇为,就要客观的估计形势,遇到几个彪形大汉打人而你赤手空拳,最好的方法是打电话报警或就近寻求帮助,避免更大的牺牲;如果你要帮助摔倒的老人或病人,最好有旁人在场,没有证人的情况最好先电话报警再救人。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为了自身利益不受损失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不可取的,但最起码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保护自己尽量不受伤害。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上文中提到的乘客见义勇为的事情中,社会起到的引导作用偏弱。当然,我们对于有一些见义勇为的英雄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对于一些影响相对较小的见义勇为者如上文提到的乘客,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司机和公交公司拒赔,帮人者既承受了肉体上的痛苦又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如果社会不能给助人者一个坚实的保障又没有有效引导舆论,就可能会造成助人者的心理负担,很难心态“阳光”起来。我们可以从法律、特殊津贴等方面寻找保护助人者的途径,消除助人者的后顾之忧,这也是积极构建良好的社会道德体系重要内容。
帮助别人,你也会得到快乐。诚信危机不能成为人与人之间情感淡漠的理由,让我们的心态“阳光”起来,人人乐于助人,敢于助人,安于助人,唯有真正懂得“真、善、美”的民族才能逐渐强大起来。
朋友,今天你“阳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