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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学习天津市高院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14-03-31 14:29:52 打印 字号: | |

2014326,刑庭召开庭务会学习《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我庭全体审判人员统一认识,并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首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敏感、热点问题相关,社会影响大。我们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重大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其次我们要尽可能的提前预判,及时处理。对审判中各个环节,均要进行评估和预判,属于重大敏感案()件的,应及时汇报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作方案落在实处,努力将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高

    最重要的,处置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不仅要坚持实体公正,也要保障程序正义。要依法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提高诉讼效率。要坚决贯彻司法公开原则,能公开的工作环节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置,要准确把握工作时机,优化工作方法,切实做好诉讼参加人、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处置及应对工作依法、及时、审慎。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