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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指引
  发布时间:2020-01-29 16:00:58 打印 字号: | |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现就本院近期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31日至28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庭审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原定于29日至229日的庭审,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如期开庭,审判人员将提前与相关当事人联系。如法官安排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请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建议当事人可优先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的方式进行立案,我院配备有专门的立案法官及时处理。

四、信访接待改为预约登记接访,信访人通过电话预约,确定接访时间及地点后,由信访部门人员电话通知。

五、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等参与庭审活动人员需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拟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可改为通过天津法院庭审公开网进行旁听。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咨询电话(信访预约电话):022-26181644

网上立案网址: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责任编辑:综合办